类别:银行贷款
网友“悠悠”问:房产证上是公公、婆婆的名字,贷款,我和老公还房贷。想问一下是否可以加我们夫妻的名字或办按份额共有证?如果不行的话是否可以做房产公证,证明房产有我们的份额?
回答:您好,是可以的。把你们还款的出资证明留下,转账凭条或是现金收据,须写明必须是你们的名字。以后出售房子的时候,具体根据你们总共还了多少钱和总还款额的 比例来计算你们占有房产比例的份额。如果房产证要加名字,应根据你们具体还款比例来确定你们占有份额,但是加名字相当于你们父母把给你们的那部分份额过户 给你们自己,需要交税。另外,办公证一般作用不大,还是房产证上有你们名字说明作用好。
类别:房产常识
网友“小鱼吃猫猫”提问:请问专家石家庄的高层住宅小区(共32层),楼间距多少才算合理?50米及格不?
回答:高层住宅,高度在75米到100米之间,面宽大于等于35米的最 小间距45米,面宽小于35米的最小间距36米,如果是项目外部的话最小间距50米。距离较近则对面的活动被清晰地暴露在视线中,隐私感则荡然无存。
类别:法律法规
网友“IsRain”提问:开发商延期交楼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回答:迟延交楼确实是购房中买受人最担心的情况之一。首先应强调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当注意该条款,对延期交房的问题作出明确的约定,如延期交付多长时间,买方可以退房,并要求卖方支付多少的违约金。另一种是按 找延期的天数计算,延期越久,违约金越高;我们认为选择后者更有利于保护买方的利益,同时也督促卖方应当遵守合同,按时交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没有约定逾期交楼违约金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 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法律赋予了购房人催告权和解除权。”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楼,可以催告其三个月内交 付,超过三个月的,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退回房款。因此,对于逾期交楼的问题,购房者应当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