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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不靠谱”的二手房交易避税方法
发表时间 : 2014-08-04 浏览 : 62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需要缴纳一笔为数不少的税费。这令很多人不胜压力,于是想出了种种避税方式,但是在这些避税方式中,有很多是极不靠谱的。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吧。
  第一种:签“阴阳合同”  
  所谓的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对内,是真实成交价格,一份对外,是为了规避税费虚假的成交价格。如果一套房子真实成交价为200万,但对外称150万,那么差价的50万就能免税了。
  签阴阳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且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目前税务部门会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成交的二手房进行价格评估,所以想要以这种方式避税是行不通的。
  第二种:做抵押假诉讼  
  所谓“抵押假诉讼”,是指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到法院起诉,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以房产抵偿,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
  这么做风险很大。首先,如果法院发现当事人的行为目的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法院不会直接判令房产过户,要走拍卖程序,“贷款人”不能直接取得房屋产权;第三,即使成功过户,仍要缴纳所得税等。
  第三种:假离婚
  所谓“假离婚”,是指如果家庭有两套房产,通过假离婚可以变成一人一天,也即家庭唯一房产,在买卖时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但是这么做也存在很大问题:通常所称的“满五唯一”中的“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五年以上,其中个人购房(非公有住房)的日期以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也就说,时间要从离婚后重新算起,所以房屋买卖至少要延迟5年才能避税,而时间太长变数就会很大。
  以上三种“避税方式”均不可取,奉劝各位购房人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付出更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