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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利典当“难成大器”?
发表时间 : 2014-11-20 浏览 : 66
前不久,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布了今年前8个月的典当经营数据,财产权利在“三大类”典当行业务中的占比为17.7%。在呼吁开拓新的业务品种已成为一种共识的当下,这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实则意味着一种“不乐观”。而通过数据对比,财产权利典当业务占比小幅震荡并下行趋势,更容易令人对其未来表现与走向产生担扰。那么,财产权利典当业务缘何一直难有作为?

逐步下滑

统计显示,2013年1至8月,全国典当业财产权利占比为19.1%,对比之下,今年同期则下降了1.4%;追溯到更早前的2012年,有据可查的是1至9月,全国典当业财产权利典当占比为20.1%。不容忽视的是,典当行数量却在逐年增长。

即便是比对今年的数据,从年初1月份财产权利典当业务占比20.5%,到19.2%、18.7%、18.1%至17.7%,下滑态势同样一览无遗。

除了已公布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外,从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陆续公布的统计数据,以及中国商报记者的了解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财产权利典当业务的“不景气”。

例如,上海典当行业协会前不久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当地典当行业的统计分析报告。其中财产权利典当总额为276058.25万元,占比12.3%,尽管同比有所增长,但对比2013年下半年,这两项指标都有所下滑。另外,在纳入统计的企业数量不变的前提下,2013年下半年,该市从事财产权利典当业务的企业有80家,今年上半年下降为72家。

在广州,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二季度,财产权利当金在整个当金总额中占比19.9%,比起一季度下滑4.9%,此外,当地有63.5%的典当企业没有开展财产权利类业务。

甚至还有北京、湖北等地的资深从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根据他们的估计,当地当前财产权利典当业务的开展占比很可能都达不到全国17.7%的水平。譬如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公开的数据就显示出,今年前3季度,当地253家典当企业的财产权利典当占比为11.61%。

“可以说,财产权利类属于增量业务,并不指望靠其来维持典当行的运营是一种普遍态度。”有分析人士如此说道。

原因何在

其实,自《典当管理办法》将财产权利纳入到典当经营范畴以来,无异为行业提供了又一个广阔空间,股权、股票、应收账款、专利权、票据等等都被归于此列。然而,即使从事该类业务,业内依然集中在股权与股票上。而自商务部2012年发布《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后,连股票典当也逐渐淡出了“江湖”。

“虽然目前没看到细化数据,但我个人估计在17.7%当中,一半以上的都是股权典当业务。”湖北典当业内人士潘建伦表示。对于这一说法,受访的业内人士均表示赞同。“重庆也是如此。”该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杜明亮说,“我们的财产权利典当占比基本与全国数据持平,其中至少2/3以上都是股权业务,而且都是最近三四年慢慢做起来的。至于票据这类质押融资更是少见。”

分析人士认为,财产权利典当业务之所以占比幅度难以出现明显上涨,与业务涉及品种受局限不无关系。典当行对此当然有苦衷:“典当防范风险的原则即有实物,好把握,易评估、变现。相比起房产、二手车、民品等业务,特别是不动产能优先受偿,‘虚化’的财产权利类典当显然在这些优势上要逊色很多。”有业内人士如此说。

而向更深层分析,不确定的因素或许还不止上述一二。比如股权典当,所花费的时间较长就是一个“硬伤”。据了解,很多时候,受人力、专业度的影响,再加上典当行更加慎重的心态,从接触客户到放款,大约需要三五天乃至一周左右的时间,客户上门本来就是图个快,如此一来等于是弱化了典当的优势。

另外,高息费也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据悉,当前融资市场上不少保理公司、投资公司也在涉及股权质押之类的融资项目,从融资成本上比较,典当仍然不占优势。特别是一些成长型的企业,临时短期的融资还能接受,如果时间偏长,收益与成本不对等,他们根本无法接受。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出于流动资金、生产周期等考虑,企业以股权融资,典当时长基本在3个月至半年。

还有个矛盾也值得一提,通常典当行在从事业务时,要么要求绝对控股,要么提出客户企业需质押全部股份。这么做并不是没有道理,比如一家企业股权估值300万元,但客户只借100万元,典当行会担心,万一出了问题还不上款,相当于放款整盘“端”给了对方。典当行手中1/3的股权怎么处置,谁会接手?要出现那么碰巧的几率实在太难。

另一方面,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社会上有投资公司在操作股权质押融资时,并不采取正规过户的方式,而是“名股实债”,上工商部门进行直接过户,然后与客户签署回购协议,比如三个月之内达到某个截点由客户进行回购等等。

“商战中通过股权收购‘蛇吞象’的事例没少发生过,企业不得不慎重,不会轻易拿出股权来质押。融资双方的顾虑也是阻碍当前以股权为主的财产权利典当业务发展的一个很重要因素。”北京一位长期关注典当业发展的研究人士指出。

未来如何

基于上述分析,记者注意到,当前行业在从事股权等财产权利业务时,“不熟不做”是一个普遍原则。

“按照我个人的分析,在17.7%中,股权是主要的,这当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应该放款给了典当行非常熟悉、知根知底的企业。还有一种情况也比较常见,即放贷给集团关联企业,相当于‘左手放右手’。如果是面对非特定公众来进行股权质押,至少在广州地区比较少见。”广州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杨志伟坦言。

此外还可能发生的情况是,有典当行让客户以公司名义进行股权质押,同时以房产作为担保,以此涉足外埠放贷业务。甚至还有个别人借助支票之类的质押来玩税收上的“花头”,“这类业务‘水很深’,会存在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东西。不能只看表面数据来盲目下结论。”

由此不难看出,站在财产权利典当的范畴分析,股权质押在整个融资市场中相对比较大众化,而且典当业界也具备一定的经验积累,可发挥余地广,纵然如此尚且涉及得不多,更不要提票据、商标、应收账款等更“小众”的业务了。“它们对典当行专业度、风控把握的要求还要高,变现也更难。甚至像专利权这类,典当行还须提防‘空头专利’以及相关法律上的风险。于是大家自然宁愿想方设法做实物质押,也不愿意去碰这些形不成气候的‘虚’的东西。”这是业内的普遍认识。

事实上,财产权利典当业务发展至今,从政策和法律上来说,并不存在太大限制和难以突破的瓶颈。当前的现状是否意味着在未来的三五年内,它的表现依然难以预期?

“个人预计未来三五年,财产权利典当业务上涨10%左右算是比较可观了。”采访中杜明亮认为。

另一方面,在相当一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倘若将来能有越来越多的国资进入典当业,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逐步规范化,财产权利类典当或许有希望能摆脱低迷的状态。由于民营企业集团公司进入典当业,大多数时候是出于希望自身结构里能有个金融部分,往往更愿意关注自身产业链上的融资环节。而国资系统资产雄厚,早期也曾出现过国资大力收购的情况,因此无论是在实力还是经验上,他们对于股权融资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的质押融资更容易把握。

    “现在越来越多的银行退休人员被返聘到典当行,从经验、专业上分析,就是一种好现象。另外,产权交易所的兴起,对典当来说也是一种契机。必须承认,虽然理论可行,这类业务实际操作却往往很难。但在适时的条件下尝试、开拓业务,而不是坐等业务上门,是应对竞争需要保持的态度。”有观点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