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股票质押业务,为客户提供了一项方便、快捷的资金支持品种
【业务受理对象】
一、个人客户: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本市或外省市人员均可;
二、机构客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
【质押物范围】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挂牌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中小企业板块的股票
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流通交易的基金
4、债券等有价证券
【操作流程】